百问十九

刘芳秀(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市容管理股原副股长)

编辑:Simone 2024-12-24 03:55:28 619 阅读

刘芳秀(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市容管理股原副股长)

刘芳秀,女,汉族,1992年12月生,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人,大学本科学历。201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4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市容管理股副股长。

2023年6月,刘芳秀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23年9月,长宁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刘芳秀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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